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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10月26日开着四轮电动车行进在一条新开发的没有掉头路标的路段掉头时不小心与一骑二轮电动车的妇女相撞,当时两人没走,报警后将妇女送医院经检查没有大事就头上撞了个包,我问主治医师说身体内没有伤,就头部软组织损伤,叫我们自已协商。住了一个星期院后我又去问医生,医生还是那句话叫我们自已协商,11月13日那天她打电话叫我去给她办出院我去了她说叫我缴点钱她开点药就办出院,结果我缴了钱她又说医生说要复查,今天她又叫我去办出院我该怎么办?她说我不来她就起诉我法院会受理吗?象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

其他 2018-11-16 16: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诉讼是一种权利,只要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法律事实以及诉讼请求都可以起诉,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对肇事方不赔偿或者对赔偿不满意均可以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重要的就是赔偿的问题,选择不同地方起诉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去哪里起诉很重要,并尽可能的准备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等。
  • 分清各自责任后,承担应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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