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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了11年了, 从最开始的第一任老板聘请了我进来当司机,到后来的第二任老板继续聘用。到现在的第三任老板了。可是这第三任老板他接下来公司才半个月左右就说要开除我,我3任老板也都是没有和我签合同的,3个老板也没给过什么休息日,还经常加班也没有给过加班工资,更别说什么过年过节的双倍工资。最多就是过年放几天假。也没有交过任何保险。我在公司做了十一年除了月工资和过年的奖金以外什么都没有,现在新上任的第三任老板上任半个月就突然和我说不要我做了,由于我是在公司包吃包住开除我的,他的原因就是我在这包吃住消费太高了,就要辞退我。我都40多快50岁的人了,工作都不好找了。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我该怎么办呢?我们公司,不打卡,不签到,没有工作证。工资直接打到银行里。所以取证有点难。 还有就是,这个新老板才来半个月不到就开除了我只结了当月工资,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如果我想得到赔偿的话,我得找哪个老板赔偿呢?前2任老板都已经把公司全转给现任老板了。。。 我真的很困恼呢,希望有律师能帮帮我。谢谢。。。

仲裁 2009-05-11 0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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