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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病突然去世,他名下有一处楼房,我想转到我名下,我还有母亲、妹妹(已出嫁),她们2人同意把楼房给我。我该怎么弄

离婚 2018-11-23 23:5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父亲没有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您母亲和您兄妹二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割。其余二人同意将房子过户到您名下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共同签字后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后再携带其他相关材料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父亲没有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您母亲和您兄妹二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割。其余二人同意将房子过户到您名下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共同签字后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后再携带其他相关材料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相关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
  •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 你好,其他人放弃遗产继承,你可以去办理过户
  • 需要产权人同意
  •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 你好,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后过户。
  • 您好,可以配合办理。
  • 你好,可以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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