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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待伤者出院后已到交警队处理完并签了事故私了协议。现伤者起诉机动车交强险,交强险又追加车主为共同被告,请问这种情况对车主有什么影响吗?是不是必须要出庭?

其他 2018-11-26 21: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是必须要出庭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只要是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负有事故责任的话(不论具体责任比例),都需要跟据具体的总损失,先按照交强险的规定额度(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员受伤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11万元)内进行全额赔付。
    若交强险额度不能完全覆盖责任赔偿,超出的不足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方各自承担。
  • 要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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