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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离家出走五六年了,对孩子不闻不问,而且她现在又有了自己的小孩,离婚手续一直没办,现在办离婚手续,她应不应该给孩子们付生活费呢?像这种行为犯法吗?算不算重婚罪?

离婚 2018-12-01 06: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方离家出走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且在法院根据条件判决其宣告失踪后,进行离婚诉讼的提起。法院在审理一方宣告失踪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有关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进行子女抚养。
  •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 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是重婚,重婚是刑法规定的罪名,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 应该支付抚养费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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