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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这咨询下关于企业裁人补偿问题,企业要裁人,我也同意。工作了4年零一个月补偿怎么算?1,还有就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是不是按,辞职前12个月的所有收入(基本工资,绩效,交通补贴,海外出差补贴等)/12然后再乘以5.5(4.5+1)?2,我经常出差海外,海外的补贴费与工资是分开发的,如果赔偿的话包含这部分么?3,工资的话是按税前包括奖金吧?

其他 2019-08-28 07: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按裁员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以一个月计算,不足六个月按15天计算
  • 你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 本人工资
    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部分省市还用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也适用于本人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期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少报工资致使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于人多为补足差额。
  • 工伤赔付中涉及劳动者工资分为“原工资”和“本人工资”,各指不同。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以前12个月实际发到手的工资为基准,求平均月工资,然后再乘以4.5
    【追问】12个月发的工资包括海外补贴么?这个与工资分开发的,也是每个月到账!
    【回答】包括
  • 你好,签劳动合同了吗?
    【追问】现在还在合同期内,2021年合同才到期!
  • 您好,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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