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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从93年参加工作已经有18年,于2010年4月20日被强制戒毒,单位于2010年7月28日与我签订了一份《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止与我在2007年1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为2010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19日。我因表现良好于2011年6月22日提前从戒毒所出来,7月3日单位打电话给我叫我马上回去参加总公司另外一个分公司的招聘,7月4日我到单位上见了单位领导,他们问了我的意见,我告知我服从单位的安排,并在单位领导的安排下,我的科长给我写了《提前解除中止劳动合同的申请》,因为我于2007年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1月31日到期,所以又帮我写了《续订劳动合同申请》,这不是我不会写及写不了,是他们这样安排的,我签了字,但在7月6日上午我填写了去另外一个分公司的招聘表后,下午又告知我因政审不合格去不了了,并又安排我先在科里打扫下卫生在有其他事时在帮下忙,但才过了2天又变卦了,叫我先回家等候通知,叫我把新下发的员工管理条例等带回家学习,8月29日我父亲去到单位办事,单位又通知我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争议解决 2011-09-20 21: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的行为违法,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因你呗强制戒毒,单位可以和你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18个月的经济补偿。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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