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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起诉,男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2年,女方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5年,能不能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离婚

离婚 2020-03-19 20:5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估计是很困难的。原则上是在男方户所在地。首先需要开男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2年的证明;其次要开女方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5年的证明。不管在什么地方起诉,建议委托我们帮助起诉维权,这样前期工作完全可以交由我们处理,到时陪同你出庭。这样可以节省你不少时间和精力。
  • 您好,是可以在女方户口地离婚。现在男方对离婚是什么态度。可以起诉但是起诉时间可能比较长,如果您下定决心要离婚了,是可以离得掉的,您与对方协商过这个事情吗?协议离婚是比较便捷的办法,实在不行再考虑起诉离婚的。
  • 您好,知道男方经常居住地的,在男方经常居住地起诉,没有的话可以在女方经常居住地起诉。您是否有孩子,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希望能帮到您。
  • 您好,具体咨询当地民政局。
  • 男方有没有形成经常居住地呢
  • 你好,有证据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一、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 您好。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办理。
    如果你们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了,问题也都处理好了,建议您回老家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也可以请律师代理。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欢迎来电或维信免费咨询,维信同主页电话号码。
  • 您好,女方最近1年居住在哪里呢?你是要现在起诉离婚吗。有没有孩子
  • 您好,如果男方有经常居住地的话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实在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话也可以在女方住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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