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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办了结婚证了,也同居,但是结婚4个多月,想离婚。他结婚贷的款,但是他一个月工资5000,每个月够还贷款,我生病,无法在外面工作。给了6万彩礼,如果他起诉要我退彩礼钱,这些钱法院会支持退给他吗?

离婚 2018-12-10 14: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女方现在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女方只能到法院起诉了。2、”彩礼钱是不是应该退给他?“:如果他要求退,法院会支持。如果他不要求,你也不用主动还。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3、”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如果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可能第一次起诉就能判离。至于时间,适用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结案。如果证据不足、他坚决不离的,有可能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可以在判决6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就可以判离,二次起诉前后一般要有一年半左右。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彩礼的退赔,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会支持退彩礼的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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