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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深圳认识一位广东人,我们彼此都有好感,在深圳他对我很好,因为有事我回老家了,回来一个星期他告诉我他的合伙人把他们做生意的钱骗走了,现在他手上没钱去交货款,要我先借一下他,说的是15天之后还我,后来又说遇到了大客户拿货的钱不够,又要我借他,先后总共借了43000元,说的是二十四号还,可是到了日期,他又说这次下单更大他没办法把钱又投进去了,因为是转账的没有写借条,但是我有打钱的小票,我还能追回我的钱吗?求求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其他 2018-12-01 1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证据充足,当然是能够追回的。请问有对方找您借钱的聊天记录等证明吗?对方态度消极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或者我可以帮您发封律师函催告一下,争取用最小成本解决问题。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详谈。
  • 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是借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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