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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份债务,别人欠我十五万,今天到期了,我打听了一下,那个人还欠外债好几百万,他平时年年给点,我不想起诉他,这种情况我是让他在打个借条,还是欠条合适呢

其他 2018-12-05 11: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要重写借条,这不是一个新的借贷关系。你可以让他写个还款计划,或者承诺书,证明你一直在要债,他也一直在还。像这种情况时效中断,从最后一次还款或承诺时重新计算时效。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是:借款主要是因借款产生,欠款啧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 1.无期限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借款人返还,但需要留出合理准备时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一般不能提前要求还款,另外就是诉讼时效开始时间不同。2.欠条有一定的前提,如因为什么欠钱,货款、赌债等,合法的基础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3.没有写明利息的,法院可以按照普通的银行贷款利息来计算,但法院不支持利息也不违法,因为毕竟没有写明利息,而民间借款又存在有息和无息两种。你说的四倍是民间贷款的合法最高利息,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出部分法律不认可。
  • 你好,如果是欠款则出具借条,如果之前是借款则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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