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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1月18号驾驶电动自行车被一辆倒车的汽车撞倒在地,导致左脚骨折,医生建议定期复查,当时现场撤离先去医院了,这样情况下,交警部门还能扣押肇事车辆吗?交警部门11月30号就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了,认定书上写了对方倒车负有全责,我不负任何责任,我就没再看细节签字了,可是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只赔付我一天100元的生活费,我感觉不合理,该怎么办?

其他 2018-12-02 1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警部门扣车的原因的是为了划分事故责任,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发,交警部门是无权继续扣押对方车辆的,如果你对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有异议的话,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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