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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西城区广安西里的户藉,有老人在世时一平房一间l0,9平米公租房,老人去世后兄私自变更承租人,将来拆迁补偿很不利于我本人,我现在想如何行政诉讼或民事诉变更公租人维权。

行政诉讼 2018-12-07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不能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人拆迁该房屋时,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进行勘察并作记录,并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可见,对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应有两种结果:一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已解决的,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拆迁补偿;二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解决的,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和拆迁的时效原因等,拆迁人不可能等到产权纠纷的解决,则依法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应当对被拆除的房屋作勘察并作好记录,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手续。  实践中,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  如果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已经发生拆迁,但一方当事人对拆迁结果不服,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拆迁人已经与一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张产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拆迁协议无效;  2.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在产权争议的解决期间已经作出拆迁裁决,将拆迁补偿款裁决给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迁裁决的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裁决;  3.如果房屋产权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人关于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的拆迁方案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如果拆迁主管部门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组织拆迁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拆迁产权有争议房屋的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行政诉讼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 房管所所谓需其他亲属签字才可变更公房承租人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房不是遗产,无需户口不在该房落户并未在该房居住2年以上亲属同意,房管所不予变更,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做出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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