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在一家工厂工作已经转正了,到现在在公司已经工作6个月了,现在说是因为自身原因要辞退我,这种情况工厂应该有怎样的补偿呢?

其他 2020-02-28 10:5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方便的话,具体细节可以来电与我详谈或加同号威信。
  • 您好,请问工厂有没有说具体什么原因要辞退您?若果工厂无故解除合同,是可以索要赔偿的,您可以先与工厂协商吗,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您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微信详询。
  • 您好,请问有劳动合同吗?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一般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是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请问是以什么理由辞退您的呢?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与我详谈,希望能帮助您。
  • 您好,无故辞退不满半年可以要求半个月的工资 补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是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4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必须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 你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仲裁,工厂主动辞退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内容欢迎来电或维信免费咨询,维信同主页电话号码。
  • 你好,如果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