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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款要不回来,有签过借款合同,如果走法律途径,流程怎么走?找当地政府,应该找哪个部门?流程怎么走?

其他 2020-09-03 16: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手段或制度上来说,对于拖欠货款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邀请专业律师对债务进行分析,是可以直接清收的还是需要先收集证据再采取措施,应为各种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尽相同,收回的可行性也不同,所需要选择的收账策略也应有针对性。二,如是小额债务比较多,一般是在10万以下的应收货款,则可以采取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一般对方在收到律师函后会考虑诉讼成本,都会主动履行。同时,向对方发出律师函可以有效保护债权处于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为防止客户故意拖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三,适时申请支付令。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缺点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就要进入普通诉讼程序,所以具有不确定的因素。四,提起诉讼。及时提起诉讼,争取在短时间内胜诉结案,或者与债务人达成庭内和解协议。
  • 你好,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 报警,。、,。、,。、
  •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请走民事赔偿程序。。
  • 有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处理。
  • 即可起诉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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