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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没有离婚用我的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要是离婚了,在复婚这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8-12-09 21: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离婚协议书约定或法院文书中对房子的认定,在复婚后仍有效力
  • 需要结合你们之间的约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你好,需要结合你们之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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