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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左膝关节软骨骨折,左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前后角撕裂Ⅱ-Ⅲ°,在医院进行石膏固定康复一个月后回家,出院证上注意事项为:1、用拐杖帮助左腿不负重走路,2、休息两个月后复查,3、随病情变化门诊随访治疗。现在出院已经6天了,我的左腿仍然有疼痛感,不能用力。 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果可以能够评上几级,其中治疗终结,是指我出院的时候还是指我两个月休息满的时候,盼望律师告知为感。

其他 2009-05-12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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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具体评几级由鉴定机构鉴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 依据伤残鉴定报答为准!
  • 你好,你完全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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