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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方目前向我提出离婚,但是要求我赔偿彩礼与生小孩的医药费,我需要赔偿吗?因为小孩不是男方亲生的,当初是男方主动向我提出结婚,并且不介意孩子

离婚 2018-12-12 14: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彩礼钱返还的话婚姻法上有三种情形1、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2、未办理结婚证的;3、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 这个是不需要的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专业解答:如果小孩由男方抚养的,从法律上讲,女方是需要给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当然,如果男方自愿承担小孩全部抚养费的,也可以,但男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养。
  • 1、除非一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否则,无需赔偿。
    2、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需支付月总收入20—30%的抚养费。
  • 您好,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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