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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买了农村合作医疗,新生儿可以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吗,是否需要单独为新生儿购买农合?谢谢解答

其他 2019-04-01 16: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郑州市新生婴儿在办理户籍以后,可随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开始算起。流程手续:一岁以内的新出生婴儿(以户口本身份证号为准),若尚未缴纳保费,需在住院期间及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入保手续。新生儿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资格审核手续,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入保手续需携带患者户口本、一寸彩色照片2张。新生儿住院费用手工报销流程(未领医保卡者):1、准备办理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2、送交报销材料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之前将报销材料送至审核一科,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接收。3、领取报销费用时间:下季度首月的18--22日(节假日顺延),持收据、病人医保卡、领款人身份证到医保中心财务科领取报销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费用结算原始发票并加盖医院章;2、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并加盖医院章;3、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章(①病案首页②出院小结③长期医嘱④临时医嘱);4、出院证明并加盖医院章;5、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及婴儿单页复印件一份;7、如住院时使用姓名为“父母之子(女、宝)”,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新农合起付标准:14周岁以下儿童(含14周岁)住院的,补偿起付线降低50%。随母亲农合报销的患者,起付线按成人标准执行。因各地补偿政策调整,各地区实际补偿比例按各地区政策执行。随母亲新农合报销患者须知: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卡),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住院证母亲名字后面加注“之子”或“之女”字样。
  • 司法救济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
    第一,区分行政争议和劳动争议的一个明显标志是纠纷一方是否为行政机关。劳动争议的双方分别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政争议的双方分别是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人保险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包括行政机关,因而此类纠纷不可能是行政争议,只能是劳动争议;
    第二,社会保险的办理往往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此发生的纠纷显然属于劳动合同纠纷。《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条也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2)项还规定,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对社会保险的内容进行约定,双方因用人单位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也属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 农村医疗保险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种保险类型,它是国家对农民保障政策的重要体现。可以作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 您好,具体问题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 可以向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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