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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借贷款,借了5000只得到4000我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完贷款,可是借了5000我都还了有8000,他们还要我逾期费用,大半年了,短信告知我利息已经达到20000了,请问我该还这个钱吗,而且,刚才还发彩信告知起诉通知了。

离婚 2020-01-19 12: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中约定“逾期不还,双倍赔偿”是无效的。因为远远超过最高法院规定的年利率24%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 贷款没有还清的话是终身追索的,且资信上留有黑色记录。银行没有找你可能是已将该笔贷款当坏账核销掉了,再找你要钱的可能性较小,但只要有债权凭证可以随时要求法院执行。对于你自身而言,有不良记录以后贷款可能很难。
  • 如果确实起诉,将来法院开庭会发传票给你。不过短信通知,通常是银行或者贷款公司的催款行为,只是警告你不还款可能被起诉的后果,最好是直接和你欠款的银行联系,协商如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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