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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路和城北主干道十字路口,我停车观察,在确定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我从长春路自南向北行驶,已过十字路口三分之二距离,被从城北主干道上一辆自东向西车辆撞到右前轮胎上,下车发现对方车辆和我的车是平行的且车头已撞坏,我认为他右拐了才撞到我车的。请问如何划分责任?谢谢!

其他 2018-12-23 2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 责任问题,咨询交警。
  • 找交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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