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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调解离婚的,他爸不给孩子抚养费,现在冻结他的工资卡我要怎样使每个月从他爸卡里扣除孩子抚养费?向法院申请我的要求可以吗?周期是多久,他爸有工作单位的

离婚 2018-12-24 00: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依据以上规定,执行法院查封时,应当给被执行人以及其所抚养家属保留所必须的生活费用。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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