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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被主人叫去帮建新房,他被主人叫帮忙用机器把砖头调到二楼。主人事先为他把设备弄好。在开始工作时,由于楼下人把砖头装得太多,太重,导致机器失衡,他担心机器掉下楼弄伤别人,于是自己去拉机器,不幸被机器拉下楼,导致重伤。这责任应由谁负责呢?

刑事辩护 2011-11-03 20: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应由主人负责
  • 因由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 由主人负责。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前提下,应由主人负责。
  • 从你的说法来看,该人与该主要是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该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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