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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的一位朋友于4月2日在我们当地市妇幼保健院查体,查出宫颈糜烂,医院建议她做利普刀手术,朋友由于相信此保健院,就地做了此手术。可在4月15日晚上十点,朋友忽然大流血,于是打电话给该院,该院答复说,先到就近的医院堵(因为朋友当时不是本市区,而是在下面乡镇),于是朋友去了该乡镇医院堵住了。可回到家以后血还是涨满了肚子,于是又打电话找市妇幼保健院,可能他们也怕了,于是又让朋友打车到该保健院治疗。仅仅半个小时间的路程到了该院,这时的朋友一包卫生纸已经能鲜红的了。。。。该院的院长正好在值夜班,一看这种情况也急了,堵又堵不住,只能做了个小手术,给朋友缝了四针才止住了血。 朋友由于大流血事故,本来挺健康的身体,现在由于气血两亏,只能在床上躺着休息了,一点活儿都不能干,下地走一会儿就会气喘吁吁。 想让各位帮个忙咨询一下,象这种情况,是不是由于当地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技术问题而引起的医疗事故?我朋友可不可以告他们?谢谢!

诉讼 2009-05-12 2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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