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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手机销售人员,在我上班时,有一名顾客要求看真机,因为我所卖的手机是有塑封外包装的,按公司规定,正常情况下是要客户买单后才能拆塑封包装的,我也向客户说明此情况,但是客户提出自己身上没那么多钱,等一下马上他的老板就回过来付款,他先交100元押金,看一下机器,是否可行,我拿不准是否可行,于是电话联系了店长,通过店长同意,拆了一台手机包装,后来交谈过程中,客户要求再拆一台其他颜色的,我始终没有同意,因为店长交代只能拆一台,而且店长交代了要堤防一点客户掉包,但是最后客户和我周旋了一二十分钟后,装作去接他老板来付钱的样子借机离开了柜台,客户走后5分钟左右,我发现手机盒已经空了。在和客户交谈过程当中,我一直非常小心看管着手机,但是在客户要求我把手机放进柜子锁好,再教他使用其他产品时,顺手帮我接过手机盒放入柜子,只在此一瞬间手机盒离开我的手,手机就被偷走了。我是该公司的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对我进行过防范诈骗和偷盗的相关培训,就让我上岗工作了,请问此情况下,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公司应该承担多少?店长应该承担多少?

其他 2011-09-23 10: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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