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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东莞黄江镇搬迁到常平,员工不去,能否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其他 2018-12-24 2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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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否为东莞市内,如果用人单位采取合理措施解决员工上班问题,员工不去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主动离职,无经济补偿。 如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工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可以协商。。。
  • 如果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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