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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一起开了个餐饮店,我有70%股权,租房合同跟营业执照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前几天我的朋友拿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跟合同原件在我完全不之情的情况下去开发商那里把我的店转给别人了,我的合同原件现在在开发商那里,我朋友拿着转让费跑了,现在联系不到人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了此复印件只做店铺转让,无其它法律效应,并有我的签名,但是我并没有写委托书委托我的朋友去转店,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开发商有没有法律责任?

其他 2018-12-25 11: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能你得做两手准备。基于对方无权代理,你可以不予追认即可,并以利害关系人身份,起诉撤销他们的转让事项。另一方面,基于你们的合伙关系,可能会存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那么你只能向你的合伙人追偿。具体可以直接来电沟通。
  • 你好,你的朋友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你对转让行为享有撤销权,可以通知开发商行使撤销权,具体的情况可以电化联系我讲述。
  • 您好,您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方的转让合同无效。
  • 您朋友属于无权代理,您可以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追问】我可不可报警处理
  • 一般来说这个转让合同您是可以去开发商那里撤销的,不过具体问题还是要看您和朋友的合伙协议是怎么约定的。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追问】我跟我朋友没有任何协议
  • 您好,对方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如果开发商是善意的,对相关的情况不知情,您可以要求你的朋友归还转让的费用。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沟通,您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 现在报警处理了没有。你们之间有没有签订合作协议呢。
    【追问】没有报警,我们没有任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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