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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判决吊销驾照之前可以先去注销驾照吗

其他 2020-03-29 08: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驾要根据具体情况,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争取判缓刑的。
  • 关于驾驶证吊销和注销的区别说明如下:
      一、吊销驾驶证是一种行政处罚。注销驾驶证是属于证件管理措施。两者产生效果是一致的,但是使用范围不同。
      二、吊销驾驶证适用范围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注销驾驶证是指驾驶证持有者,有存在不适合相应准驾资格情形,注销其驾驶资格。
    吊销范围:
    1、将机动车将无证人员驾驶;
    2、连续两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
    3、驾驶改装,拼装,报废车辆;
    4、交通肇事逃逸。
    5、构成交通交通肇事罪。 注销范围: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 您好!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2、若醉驾时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或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或者有严重超载等其他从重处罚情形的,将会从重处罚。若您为初犯,且无从重处罚情形,悔过态度良好的,您可要求缓刑。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具体可以到车管部门咨询。
  • 你好:看处罚了
  • 具体可以到车管部门咨询。
  • 你好,一般是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 提前咨询交通部门是否可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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