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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家三个姐姐,都以嫁,我和两兄弟一起,现在姐姐要平分家产,但他们都没尽到孝,还偷走老爸的四万元一张支票,因老爸去世,他们拿着四万元,办事了,现在他们又要分家产,‘三个姐现在说,老爸生前给他们说,家产有他们的,可我做儿子的也没听老爸这么说过,也没见老爸留的什么遗书,现在她们要分家产,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1-02 2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分家要分配的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并且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 对于家产的分割,一般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律师费根据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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