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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是公务员,婚前有一个女儿,和母亲结婚后,当时我出资60万以继父的名义买了套公务员住房,房子5年内不得过户,一直都是继父的名字,但当时继父母亲和我都说好这个房子是我的,写了一张购房款是儿子购买的欠条,现在母亲患有癌症,无法治愈,除了房子过户外,双方写协议约定房子属于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她女儿同意签字?这个协议应该怎么写,必不可少的内容是什么,需要去公证吗?

其他 2019-01-02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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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内容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
  • 有效,不需要。
  • 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不必担心,他轻易拿不走。你说他反悔,是之前他同意?之前同意,有公证在,现在反悔也没用。他说房子是父母给他的,让他拿出证据来,遗嘱,有有效的遗嘱他才能先申请撤销之前的公证然后改变过户登记才行,但公证不是轻易能撤销的。如果他没有证据,只是他自己说,是没有用的。不用理他,如果他骚扰你还是侵占房子,你可以打报警。不过,都是亲兄弟,你最好尽量和他协商,看看他有什么证据吧。
  • 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费类:1、登记费;2、交易手续费;3、工本费。
    二、税类:1、契税;2、印花税。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当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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