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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问一下两车会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对方车刮伤了一条路?都走掉了?等第二天对方问才问我才知道?怎能算肇事逃逸。还是算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向你咨询一下。

其他 2018-12-27 2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答: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这个不算肇事逃逸,因为你都不知道,怎么能算逃逸呢?如果你知道了,怕承担责任,开车跑了,那才算逃逸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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