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起诉离婚,我不同意,应怎么办

离婚 2019-05-05 04: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同意也得应诉呀,向法院说明你不离婚的理由。
  • 你好,我们这边同不同意离婚呢?
  • 同意,。、,。、,。、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写民事诉状;搜索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 1、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如果第一次不判离,可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 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道路。民事诉讼中,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都是从立案之日起算的。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只能适用普通程序了,审限为6个月。 在离婚案件中,只要对方死活不肯离,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应诉 说明你的理由,法院会判决
  • 感情问题不能勉强,最终还是会离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