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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算我俩夫妻共同财产么?

离婚 2020-02-02 1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另外夫妻还可以依法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的某些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各自部分所有。但这些前提是合法夫妻之间才适用,只要有结婚证或者双方的约定即可。
    如果是非法同居关系,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想按共同财产分割,就得举证是自己出资或出力共同劳动、经营、购置所得。如果没有证据,即便真的完全是你一人投资购置的,而对方持有发票等证据,也只能判归对方。这一点与合法夫妻是正好相反的,合法夫妻不用证明就是共同的。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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