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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结婚证和离婚证,孩子在父亲那户口上,想迁到我名下,都需要什么相关手续才能迁过来

离婚 2019-01-03 11: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如果是1994年以前结婚属于事实婚姻,以事实婚姻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不需要结婚证。如果是94年以后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没有登记结婚,虽然在户口本上是夫妻关系,但也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直接分手就行,也可以以同居关系抚养纠纷起诉。如果1994年以后在乡政府办理的登记结婚,但结婚证丢失,户口本上也是夫妻关系,由于当时档案管理欠缺,也无从查到结婚档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村委会出具介绍信并由乡政府出具结婚证明,依据结婚证明起诉离婚。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生育政策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缴纳额外的费用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才可以上户口,真正享有婚姻法上规定的和其他子女同等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安排生第二胎。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生育政策的孩子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并且其管理方法有国务院和各地方制定规则。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 要区别不同情况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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