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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理一个品牌加盟将近100万,只拿了20万的货,公司股东挪用公款因此出现资金断链,但是他也没有宣布破产,而是在从代理商手中来融资成立新的运营公司,现在我拿不到货也拿不到钱,一天一天推,我现在有没有办法让公司退钱?同时应该怎么做,接近过年了,拖得越久夜长梦多

其他 2019-01-03 14: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 建议追究股东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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