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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人死亡,经劳动部门签定为工伤,但公司不予赔偿

诉讼 2011-09-24 14: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 工伤您好,由于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需要收集以下证据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条件许可的,还可进行录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收集上述证据后,为避免时效超过,你可同时申请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保险机构会要求您补足材料,暂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后,如果您收集的证据足够充分,仲裁庭会依法确认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结论,您可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上述仲裁裁决,工伤保险机构恢复工伤认定,依法进行认定您的伤情构成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以上程序,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最关键的一环,为维权的基础,一定要准备充分。因此手机录音最好能合上述提及的其他证据结合,否则孤证很难胜诉。但鉴于你已经经过了工伤认定程序,如单位不予赔偿,可申请仲裁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手机录音能做为法庭证据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赔偿。
  • 可以作为证据的!
  • 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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