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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房子车都是婚前买的,我一孩子有女方来抚养,那可以要赔偿吗?

离婚 2019-01-04 16: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二、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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