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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用弟媳王雅明的名买下了镁砂厂,2007年4月福尔药业占地镁砂厂被征用,赵德旺开始是项目负责人,可后来由王晓东党委书记指派由镇长刘瑞新负责该项目,2007年8月河北省查燕郊,有人就告赵德旺占地有问题,说有贪污行为,可是赵德旺既不是负责人又不是赔偿领导。检察院以2人的口供证明他是项目负责人,唯一的一份书证是开发区赔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有明显的后添加的内容)又由5位领导口供证明是错误的,法官询问记录人她供认会议纪要关于赵德旺是汇报人是后添写的,一审我们要求作司法鉴定法院不予做,现在二审还是不给做怎么办?希望能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刑事辩护 2009-05-14 0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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