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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泾地铁站一个东北烤饼店:打工人:女一、工作时间:9-22点,每天平均工作时长是13小时;二、上班时间是2018.12.11号;三、上班之前顾用二个人,上班之后只有一个人一个当二人用;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一整天就站着工作(和面打饼、打扫卫生、做饭。去几次厕所都嫌次数多、时间长);四、上班后一天没有休息过;五、约定工资是3800元;六、要求每天除8小时工作时间,其余时间为加班,每小时按15元结算;1、每月中法定4天休息时间未休息按加班计算;2、每天加班时间为5小时*15*26=1950元;3、加班时间4天*13小时*15=780元;4、30天总工资应为:3800+1950+780=6530元;七、上班三天,手背烫伤,会留下伤疤,要求赔偿5000-8000元。请问各位老师,以上要求合理吗?还有什么问题?

其他 2019-01-08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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