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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广东人嫁到广西户口也移到广西了,有个女儿两岁多了,因为感情不合吵架打架,我提出离婚男方不肯,我从2017年四月份跑来广东工作,一直没回过广西,我要怎么诉讼离婚?要回广西诉讼吗?我的户口还能迁回广东吗?

离婚 2019-01-09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你好,要到广西那里诉讼离婚。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能对孩子抚养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带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种是诉讼离婚,原告带着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善,均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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