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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任职的一家代理记账公司,离职时,签订了一份手写的保密协议并按了手印,内容三年内不能从事代账行业。具有法律效益吗?此公司只多付了我不到一个月的薪水

其他 2019-05-22 2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非员工之间,因为保密协议书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不受理。保密协议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是因为保密协议上面的内容而导致纠纷,这个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因为泄密导致公司损失,那么就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且公司可以有权力追究员工的法律 责任,如果是涉及到员工的利益被侵害的,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劳动纠纷范畴,所以具体要细分才可以确定是否在范围内。
  • 首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会计),如果不在此范围,您有权不签该协议。 其次,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可以协议约定。
  • 一、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当然这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也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对方没有支付保密费用给你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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