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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解除夫妻关系。不知道对方身在何处也联系不上对方。请问;该怎么解除

离婚 2019-01-09 17: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追问】十年前都没联系过,三孩子都是由父亲抚养成年了,听说对方重婚了,婚姻关系会不会自动解除?
    【回答】法律上没有什么自动离婚的说法,无论分居多久都不构成自动离婚,但分居事实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只有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并批准后才算离婚,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
  •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的,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诉讼。
  • 你好,可以去对方原籍地址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
  • 你可以起诉离婚。
    【追问】对方重婚了,婚姻关系会不会自动解除?
  •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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