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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离婚后我抚养两个孩子,男方养一个,我养两个没有让男方出一分钱抚养费,现在男方养一个孩子,把孩子扔在寄宿学校,对孩子不管不问,铺盖穿着及其恶劣。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要过来养吗?

离婚 2019-01-18 22: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律师的网络助理为您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目前来看孩子与男方生活不利于成长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进行处理,以维护你方权益最大化。可手机(微信)联系。
  • 可以,您可以可以与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给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及孩子抚养费。
  •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的
  • 这个需要你们根据各自的收人状况当地的生活成本来协商
  • 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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