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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门女婿我现在净身出户。什么都不要,儿子不要,儿子也跟她姓的,如果我一辈子不看他要不要抚养费给女方

离婚 2020-02-14 2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净身出户并不能免除其抚养义务,仍可以要求你支付抚养费。
    不过有一种情况下的净身出户可以豁免抚养义务,那就是书面约定净身出户时放弃的财产当作是抚养费。因为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
    不过你若想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应在协议中以文字形式约定明确: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若只是口头约定,那即使放弃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也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法律上没有 “ 净身出户 ”之说。所以,即使净身出户,也要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时理应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按照上述规定,财产分割首先选择自愿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其中一方自愿放弃财产权,在法律上也可以视为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
    二支付抚养费是法律硬性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给付另一方抚养孩子所需要的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这是法律规定的,与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没有关系。
      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37条规定,双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这个要看对方怎么考虑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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