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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方愿到社保局去做工伤鉴定,不用伤者申请工伤认定,但出院诊断书说建议休养三个月,现在要怎么弄,会不会三个月1后用人方不管了,可不可以向劳动局备案什么的

其他 2019-01-11 1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用人方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话,他们会安排的。
  • 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 先申报工伤认定,再鉴定等级
  • 工伤认定可以由伤者自己申请。建议尽早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用人方没签劳动合同,我们申请了工伤认定,用人方承认工伤直接做鉴定,所以工伤认定表撤销了,当做鉴定时出院诊断建议修养三个月,做不了三个月之后才可以做鉴定,现在我担心的是没有劳动合同三个月之后用人方会不会不承认,我该如何弄需要去什么部门备案吗,以防用人方到时候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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