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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地人,在天津打工的,老家的女儿和女婿,闹离婚,是男方提出,当时男方给我家拿了8万8,现在男方提出全部退给他家,

离婚 2019-01-11 1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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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结婚多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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