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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妈十年前跟我姨合伙做生意,当时我妈向我姨借了11万,打了借款条的。这十年内一直都没有经济上的来往,没有更改过欠条。我想问这张借条现在还有效吗?我有钱在我姨手上,并且我姨也打了借条给我,她如果要抵债,合法吗?

其他 2019-03-10 14:4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明确借条中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另外,你母亲的借款和你手中你姨的借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单方提出抵债是不合法的
  • 借条有效,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存在有效借条的情况下,追讨债款应当注意时间。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也可以起诉,也应当受理,但若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则丧失胜诉权;
    二、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你好,欢迎咨询
  • 首先,不知道你说的到底是借条还是欠条,二者是有区别的;其次,你姨借你的钱和你母亲借你姨的钱应该是两码事,她要求抵债是没有依据的。
  • 如果十年前的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则没有过诉讼时效.你借给你姨的钱,除非你同意抵消你母亲的借款,否则你有权要求你姨妈还钱.
  • 要看是否有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有那么要看从还款之日起是否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你姨还是可以要求返款的,但是必须在十年之内,因为债权的保护期最长为20年。 她提出抵债除非你同意,否则和你没关系,你可以要求她归还欠款,她只能向你妈要求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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