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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今年34岁,大学毕业后不在工厂上班。2O17年12月在上班时突发脑出血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身体到现在没有康复,还在医院作康复治疗。现在单位办理失业给发一年工资。可能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应当怎么办?

其他 2019-01-13 21: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追问】你好.自己病,不能算工伤。我现在想我儿子生活不能自理,他们这么结了,以后生活咋办,我也6O岁了∵
    【回答】你好,公司提供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可以解除合同的。
  • 支付病假待遇
    【追问】能不能长期休假。36种大病可长期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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