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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怀孕,2009年年底男方家长向别人借了7万多给女方当彩礼,领了结婚证,但还没办酒席,2010年年初生了一个女儿,女方在男方家做完月子就抱着孩子回娘家至今没回过男方家。男方现在提出离婚,需要给女方赔偿吗?男方工作不稳定,一个月工资1000多,不是在正规公司上班,是给人打散工。女方没找工作,在娘家带孩子。男方每个月要支付多少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 2011-09-26 11: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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