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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部门主管工作上有一些分歧,上级领导在征求意见时。我反映该主管的问题。两天后晚上9时许,我在单位值班。他醉酒携妻来到值班室出口不逊并大打出手。争执中他抡起汽车刷误击他妻子的胳膊。然后又重重打在我的头上。造成我两受伤,去医院缝合。后来报警。警方以证据不足调解(他说他妻子的伤是我打的)各自担负医疗费。签字后回到单位。后来他被领导停职近4个月。现在领导突然做出各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我心里憋屈啊。挨了打还要检查(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有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9-26 1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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